2024年6月17日,人社部发布了《202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有几项数据格外引人注目,2023年度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85.0万件,涉及劳动者408.2万人,结案金额829.9亿元,同2022年度各项数据相比较,平均上涨约20%,三年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是巨大的,许多单位由于经济效益问题开始进行裁员,其中部分单位为了节约成本,选择尽可能的压缩对劳动者的补偿或赔偿,对此许多劳动者纷纷选择采用一裁两审的方式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但其中不乏很大一部分维权者对于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依然不懂得如何区分适用与计算。综上,笔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务代理经验,以文字和图表的方式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概念及法律适用情形进行了梳理,供广大劳动者们参考。
一、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经济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而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因此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而进行的赔偿。
二、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俗称“N”)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N(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换算的月数,例如工作年限为三年零四个月即N为3.5)。
2、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俗称“2N”)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N×2。
三、适用情形
鉴于实践中劳动纠纷中关于解除或终止的行为模型或方式多种多样,难以对全部情形穷尽式列举,因此,本文仅供大家参考,不代表作者的专业法律意见,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认定是否合法,还需根据个案案情,结合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如需要专业法律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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